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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2017-04-07     来源:萍乡日报 字号:[            ]

  2010年,萍乡市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严格考查和评审,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多年来,萍乡市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先后投入30余亿元,实施了城区主干道及人行道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完整通畅的城市道路网络,建成以迎宾路、滨河路、萍安大道为主的道路风光带,以朝阳路、跃进路为代表的生态路系统。同时,陆续建成金螺峰、虎形山、萍实等一批公园,秋收起义、世纪、安源等广场;将浮玻、萍乡客车厂等10余家生产企业退城进郊。目前,萍乡市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环境明显改善,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良好天数达到96%,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6%、40.3%和9.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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