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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2011/05/15       来源:
   

 萍效能办发20116                  

 

 

关于印发《萍乡市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创新型经济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现将《萍乡市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效能办       市科技局

                             2011513

 

萍乡市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

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和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11]6号)的部署要求,结合萍乡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坚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科技大开放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以服务发展、推进创新、富民兴市为主题,以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强动力,以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大力开展“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以更好的作风、更高的效率、更优的环境、更完善的服务,为推动全市发展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任务和安排

    1、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和建设30家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较强研发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省市创新型企业。(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2、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力争获批实施一批国家、省级重点科技项目,围绕七大产业,重点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挑选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成果项目实施产业化。(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共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按照我市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工业陶瓷、电瓷、特种陶瓷、特种冶金材料等在建科研平台进度,加快扶持鞭炮焰花、药用辅材、家禽、光电等一批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4、主攻10个市级技术创新团队。围绕陶瓷、钢铁、汽车、花炮、水稻等领域,以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的实施为载体,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争取2-3个团队纳入省级创新团队行列。(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5抓好一批新产品研发。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产品,力争每个产业扶持几个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6、打造一批“院士经济、博士产业”亮点。继续扩大与在外科研院校专家的交往,主动对接,积极争取更多高层次人才领衔高新技术项目,来萍创新创业。力争引进、新增博士以上人员领衔项目10项以上。力争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7、积极促进科技大开放。以“科技招商、引智、引技、引人才、引项目”为目的,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重点加强与南京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0所签约院校的合作。全年开展市校合作对接交流活动2次以上。通过对接,把市校(院)的合作转化为产业技术与项目的合作。(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人才办)

8、大力推进科技招商。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突出抓好央企、民企、外企、科企“四个对接”重点,组织各方面力量赴国内外创新资源密集的城市和地区开展科技招商活动,大力引进各类研发机构、检测机构、创新型人才、创新型项目和创新企业。突出科技招商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产业,大力引进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掌握核心技术的成长型科技企业,具有良好的专业化背景、对科技创新具有较强支撑作的服务型企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

9、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全面落实我市引进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用人主体的积极性,切实增强高校、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等用人单位对人才的吸纳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实施“千人计划”的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通过资金、管理、技术入股等形式来萍创办企业,受聘我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加强与国内外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对接,以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等形式引进人才和项目,继续引进一批信息技术、生物制药、光伏光电、高新材料等方面的高新技术人才。继续抓好开发区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平台、湘东工业陶瓷工程基地、萍乡特种陶瓷材料工程研究中心、萍乡电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人才工作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保局)

10、继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向全市农村派驻科技特派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10]148号)文件精神,对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的50名科技特派员,采取跟踪检查和不定期回访的形式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团市委)

11、大力营造尊重和激励创新良好氛围。结合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重点组织好科技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科技产品展、科普进社区、科技下乡、科技示范等活动,加大对科技创新普及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广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大力营造尊重个性、崇尚竞争、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不断提高全民创新意识、创新素质、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新激情和活力。(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信委、市农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是全市发展提升年活动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落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保障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工作涉及部门多、事项多,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责任部门之间要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健全和完善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的组织机制,及时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工作责任部门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效能办及市科技局,并建立各自工作台帐,市科技局作为牵头部门将每季度召集各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加强工作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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