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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2011/08/08       来源:
   

萍效能发[2011]1

 

关于印发《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

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现将《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183

 


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为我省科学发展、城市转型、赶超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办字[2011]6)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1. 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 69个市直单位或中央、省驻萍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六项重点工作的情况(六个具体实施方案已下发),以及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情况。

三、考核组织实施

整个考核工作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效能办负责组织协调,并会同各牵头部门具体实施。2011年底,市效能办将考核结果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核原则和方法

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的实时性、实效性和持续性,全面准确地评价各级各部门工作,力争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客观准确。

具体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两种方式。平时考核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立相关台帐,考核情况由市效能办按季通报;集中考核由市效能办年底前会同各牵头部门进行,主要考核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

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分值为: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经济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推进东融西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4分;围绕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4分;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4分;围绕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4分;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4分;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及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20分。各项考核先分别按100分计分,平时考核权重占60%,集中考核权重占40%,年终汇总按权重和具体分值折算成最后分值。具体考核评分标准细则见附件。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档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档次,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在优秀档次中按排名次序选前3名授予“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先进县(区)”称号,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比照表彰)。优秀等次少于3个的,按实际达到优秀等次的县区授予称号和表彰。未获得表彰的县区,六项重点工作中某项工作考核得分在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排名第一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单项工作先进县(区)”。

2. 69个部门单位: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档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档次,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按每类单位5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进单位数量,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授予“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综合得分未获得表彰的单位,六项重点工作中某项工作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以上综合及单项得分出现并列情形的,按同一排名处理。

综合得分为不合格档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考核结果公布10天内,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制定上报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

六、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工作是确保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牵头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保人员、经费、措施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考核指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把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考核方案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绩效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细则,自行组织对本县区、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确保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在平时,注重实效。市效能办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牵头单位考核小组组长参加的考核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对下一季度考核工作提出要求。各牵头部门要注重日常工作,将绩效考核工作做细做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绩效考核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强化督查,深入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暗访为主,着重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要建好平时督查工作有关台账,采集相关工作数据,做到考核有帐、评分有据,并按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要定期召开汇报会和协调会,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四)实事求是,廉洁考核。市效能办和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务实,在全面掌握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认真细致地进行考核,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考核要严肃纪律,廉洁考核,严禁加重被考核部门的负担。

 本方案由市效能办负责解释。本方案绩效考核列入市政府年终对县区政府政务环境考核评价的依据。

附件:1.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对象名单

      2.县区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3.部门单位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全市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对象名单

 

一、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6个)

二、69个市直单位或中央、省驻萍单位

(一)行政执法类(19个):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环保局、萍乡银监分局

(二)综合管理类(30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侨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市粮食局、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残联、市中小企业局

(三)公共服务类(20个):市气象局、市建材行办、市机电行办、市轻化纺行办、萍乡供电公司、市邮政局、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中国移动萍乡分公司、中国联通萍乡分公司、中石化萍乡石油分公司、工商银行萍乡分行、农业银行萍乡分行、建设银行萍乡分行、中国银行萍乡分行、省农信联社萍乡办事处、中信银行萍乡分行、南昌银行萍乡分行、人保财险萍乡分公司、人寿保险萍乡分公司、萍乡火车站

 

[ 附件: http://gcms.pingxiang.gov.cn/html/att/pxsjgxn/201108/13127957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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