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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全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督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2012/07/03       来源: 市效能投诉中心
   

  
                                   萍整提优办字〔2012〕21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根据《萍乡市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萍办字〔2012〕14号),全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已转入督查整改阶段。现就督查整改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督查整改阶段是主题活动见实效、出成果的关键阶段。要通过开展督查整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解决一批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以良好的活动成效迎接、服务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学习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继续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干部作风整治的文件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使党员干部对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的有关规定入脑入心。要通过召开转段会等形式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使党员干部克服松劲厌倦情绪,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督查整改阶段各项工作。
  (二)巩固自查自纠成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完善和改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是否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是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是否显著提高等。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巩固,防止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切实加以解决;对尚未落实的问题,要尽快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三)认真评议整改实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及时向群众通报,并征求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专题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满意”加“基本满意”等次低于90%的视为不达标,要重新整改,直到干部职工满意为止。个人的整改情况要在部门内开展评议,评议不过关的要责令重新整改。
  (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整提优办要抽调综合素质高、原则性强的干部组成若干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和部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督查工作要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日常工作,有计划安排,有台帐记录,定期汇总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迅速进行整改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市整提优办将对各部门单位及县、乡级的整改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干部作风整治的成果让群众受益、使群众满意。近期要对现有投诉渠道进行梳理,确保投诉电话(业务咨询电话、热线电话)有人接听,网上投诉平台、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等有专人负责。7月15日前,填写《投诉渠道梳理情况登记表》报市整提优办,市整提优办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投诉渠道的运转情况进行抽查。
  (六)集中查处典型案件。要增强政治责任感,主动将工作重心下移,围绕“九治九促”活动、“阳光行政”活动、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在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中乱作为不作为突出问题工作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查处一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但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痼疾顽症,如少数党员干部耍特权、以权谋私、数字造假、野蛮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审批效率低下、涉企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及其它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工作时间逗留休闲娱乐场所等突出问题,并在新闻媒体集中曝光。通过典型案件的查处取信于民,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
  (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处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自查不认真、不如实上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经查出,要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整提优办《关于全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任务分工的通知》(萍整提优办字〔2012〕6号)、《关于落实全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任务分工的通知》(萍整提优办字〔2012〕13号)、《关于认真做好推进全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重点工作的通知》(萍整提优办字〔2012〕14号)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进度,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项重点工作按照省要求的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将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为切实管用的制度,形成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快速查处及督查问责机制。已建立制度的县区、单位要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贯彻落实,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县区、单位要抓紧建立。要加强源头治理,注重预防为先,堵住管理漏洞,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体系和依法行政体系。
  (十)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把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解决群众诉求情况以及创新举措等作为考核重点内容,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督办、受理群众投诉、年终集中考核等方式,对所辖乡镇、部门或内设机构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督查整改阶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发挥表率作用,抓好本级,带动下级,以自身过硬的作风带动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二)要统筹安排,讲求实效。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把“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与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体现“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的成果。
  (三)要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一方面大力宣传“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说教等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督查整改阶段总结、主题活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应表格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考核。
  市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27978
  电子邮箱:09pxsxnb@163。com
  联系人:刘振宇王旋
  附件:投诉(举报、咨询、服务)渠道梳理情况登记表
 

                                         萍乡市“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2年6月29日

[ 附件: http://gcms.pingxiang.gov.cn/html/att/pxsjgxn/201208/134396497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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